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潼关秦东交警中队高度重视民警安全防护工作

时间:2017-03-23 08:42点击:


     随着交通安保任务日趋繁重,交警执法安全风险加大,潼关秦东交警中队高度重视民警安全防护工作,时刻提醒民警执勤执法时,要严格遵守《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》和《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(试行)》等规定,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。


     一、带齐执勤执法和安全防护装备,在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穿着服饰,佩戴多功能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,夜间或雨天执勤时,要佩戴肩闪灯和发光指挥棒,上岗前要认真地检查装备是否完好有效。执勤警车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反光或者发光锥筒、停车示意牌、警戒带以及警告标志、警示灯等装备。
     二、安全文明驾驶警用车辆,按规定系好安全带。特殊天气条件或夜间等视线不良条件下,应保持安全车速,谨慎慢行,并开启前照灯、示廓灯和后位灯,雾天要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。
     三、加强日常提示警示,中队建立微信群,中队负责人通过短信微信、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经常性的岗前提醒提示,确保安全防护装备佩戴齐全、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。
     四、保持执勤执法安全站位。民警在查处违法、拦截检查时应保持安全站位,指挥驾驶人靠路边停车并熄灭发动机,不得贴近车门和脚踏车辆踏板或者将头、手伸进车辆驾驶室。遇有拒绝停车或者强行冲卡的,应当通知前方执勤站(点)组织拦截,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拦截或强行扒车,或者追车。
编辑:苏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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