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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付交了开发商跑了 赢了官司却要不回150余万元

时间:2017-04-15 11:06点击:


       
      购买商铺时,首期款付完后,开发商就不见了踪影。公安部门称不够立案条件。到法院后官司打赢了,但是遇到执行难,两年多来,韩城吉先生等14户群众150多万元难讨回。 
  首付款交了 开发商跑了 
  4月13日上午,据韩城市的吉全征先生讲,2014年12月份,他得知韩城市人民医院附近有商铺出售,于是就赶到了位于韩城市中环广场附近的“盛丰国际”售楼中心。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,该项目是韩城市政府重点项目,由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和出售,计划2015年3月份开工,2016年12月底交房。他先交了300元订金,2015年1月1日,他和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合同,以每平米6169.21元的价格购置了34平米的商铺,并交纳了13万元的首付款,根据约定,剩余的8万余元交房时一次性付清。 
  当年3月份,他有事经过中环广场时,却发现售楼中心已经搬空了,打电话也没有人接,他一下子就慌了。跑去工地,工地上只有空空的场地,人和设备都不见了。“当时感觉天就要塌下来了,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十几万元就这么给人骗走了……” 
  和吉全征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王东升、刘鑫、赵秋芳、张小利等14人,涉及资金达150余万元。 
  没有任何手续 就开始售卖商铺 
  原“盛丰国际项目”位于韩城市黄河大街北段潭马村紫云路以东,西北紧邻韩城市人民医院新址。4月14日上午,记者在现场看到,该处的楼盘正由一家叫“亿晨”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。 
  提起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公司,亲历整个事件过程的原潭马村一组的法律顾问薛庆伟告诉记者,这片地方是潭马村一组的,当年组上想搞开发,就与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开发意向合同。这份合同签订后,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就租了一个门面,制作了一些沙盘和楼盘展示户型图,到处散发传单广告,售卖商铺。 
  薛庆伟讲,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在制止无效后,他和村组两次向韩城市住建局房产执法部门报案。2014年12月8日、12月31日,韩城市房产监察队两次下发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但是该公司依然在卖房。随后,村组与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了意向合同。合同解除后,他们还发现该公司有售卖商铺的行为,于是他们又向韩城市公安局报了案。但是,不知道什么原因,公安部门没有立案。 
  官司打赢了 钱却难要回 
  2015年10月,吉全征、王东升、刘鑫等六人分别向韩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将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 
  4月13日下午,据韩城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2015年10月底,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,判决两方签订的《盛丰国际商铺认购合同》无效,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六人的房款,并赔偿损失。庭审期间,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人蔡某均未到庭参加诉讼,也一直不履行判决。 
  在执行过程中,法院调查发现该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蔡某已于2012年9月份从该公司离职,公司未在工商登记的地址办公,去向不明。另发现该公司在全省很多地方均有开发房产过程中去向不明的情况,法院调查中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。法院在执行期间给韩城市公安局发出的司法建议书中,认为这一系列案件中可能存在合同诈骗的情况。但是公安局回复的公函称,经他们审查并收集证据后认为,根据目前的证据材料,不能证实西安秦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有非法占有的故意,不能证实涉嫌合同诈骗犯罪。2016年5月23日,法院依法终结了执行程序。 
  吉全征告诉记者,官司打赢了,却无法执行,公安又不给立案。两年多来,大家跑断了退,磨破了嘴,可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汗钱无法讨回,真是有苦说不出。 
编辑:苏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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