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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关中在线】渭南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

时间:2017-11-14 14:38   来源:渭南日报   作者:苏苏   点击:


渭南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

  11月13日,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,受静稳天气影响,11月13日夜间我市部分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程度,经省环保、气象部门综合分析研判,11月14日至16日,关中地区将出现一次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,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从11月14日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。

  为保护公众健康,降低大气污染强度, 各县市区政府(管委会)和市级相关部门,组织落实以下措施:

  健康防护措施: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。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、课间操、运动会等活动。

  市信息宣传组、市环境保护局、市卫生计生局、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,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、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。

  建议性减排措施: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;驻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加强道路清扫保洁,减少交通扬尘污染。加大对施工工地、裸露地面、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。减少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。

  强制性减排措施:在常规作业基础上,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。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、护坡喷浆、建筑拆除、土石方、切割等施工作业。加大对施工工地、裸露地面、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,扬尘物料堆场100%全覆盖。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,实施相应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。

 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,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,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、12369。

编辑:苏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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