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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设立“市长质量奖”

时间:2016-07-27 16:34   来源:未知   作者:苏苏   点击:


  日前,市政府印发《汉中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》,决定从今年开始设立“市长质量奖”。该奖项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,对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,取得显著质量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、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、奖励。

  设立该奖项旨在鼓励引导企业改进质量、优化管理、研制先进标准、追求卓越绩效,走出一条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,在全市形成“政府重视质量、企业追求质量、社会崇尚质量、人人关心质量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据悉,该奖项设集体和个人两个奖项,每两年评审一次,获奖企业和个人可分获30万元和5万元奖励。

编辑:苏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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